贤者婚(1/1)

要说这大风在操作原理上与五色鸟还是多少有一些不同的。五色鸟最少需要两个人驾驶才能正常工作,最多却也只能容纳四个驾驶员。至于大风,其实一个驾驶员就可以开动,多几个驾驶员也无妨。而且大风内部所搭载的空间,如果全部都装满人的话,所搭载的人数绝对要比五色鸟多不止一百倍。公孙等人了解了大风的运输能力之后,自然是不会与执法队客气。漫说是羲爷爷亲自下令让公孙等人来到这里“借用”大风,此刻就算是单单是冲着风氏一族而来,公孙也一定要想办法借用一下大风。

由于风剑与风波此刻正在风氏一族中调拨这次被罚的物资,所以执法队除了勉强维持每日的巡查工作以外,富裕的人手已经基本全部都被风剑带回了风氏一族。此刻公孙等人来到人族先遣军起降大风的场地之后,只能选择将轮休的执法队队员叫来帮忙。

包括十杰在内,在加上一些虽然不情愿但是却敢怒不敢言的风氏一族族人,公孙一行人终于凑够了二十架大风的驾驶员。公孙将这二十个人分为两组,一组由烈山带队,除了烈山以外,这一组大风的驾驶员清一色的都是执法队的队员。这支烈山带队的队伍,人数稍多一点,目的地是少咸山。旨在将一部分粮草与军资先行送到蚩尤那里,然后再将俘虏的窫窳全部带回人族先遣军大本营。弄清楚了自己的任务之后,烈山也不拖沓,直接就带着十名风氏一族的战士起程赶往了少咸山。

至于另一队人马,则是由公孙带队,完全由十杰组成的大风驾驶员。没有了烈山的十杰,实际上只有九个人,所以公孙这一队人员驾驶的大风,在数量就比烈山那边略少了一点点。公孙这一队人的目的地,是东洲的羲部落,公孙打算从家乡再次抽调一批人手进驻北冥。这一次公孙希望他们能在北冥经营好自己的一分基础,不要再做拼命地事情。毕竟,拼命的事情已经被风剑主动揽到身上交给风波去做了,公孙何不了的让自己的族人得个清闲呢。

大风确实不愧其名,飞行的时候带起的气流着实很大。在公孙一行人驾驶大风飞往东洲的路途中,偶尔将大风的飞行的高度降低,大风带动的气流,便会将一片又一片的山林吹得不断“低头”。并且,大风在全力飞行的时候,其速度是远远超过五色鸟的。五色鸟为了适应战斗的需要,在灵活度上面要优于大风,如此便不得不牺牲一部分速度。只不过,五色鸟的优势在于超低空飞行的时候,也能保持一定的高速与灵活机动的特性,而大风要想发挥出极限速度,则需要将飞行高度拉高到一个恐怖的高度。

一路无话,公孙一行人全力催动大风,只用了不到三日就来到了羲部落的所在地。公孙在来的路上还在考虑,自己这次带同修来到家乡是不是一件十分冒险的事情,以为公孙无法确知自己的族人能不能帮公孙圆好关于九黎部的这个谎。在公孙一行人择地将大风停稳之后,公孙惊喜的发现,自己的族人似乎正在准备喜事。

其实,公孙的担心是多余的。早在公孙去到闻人会学习的时候,留在羲部落的那个无论谁做什么事都喜欢围观的博,已经发挥他喜欢“多嘴”的特点,促成了羲部落与三苗国联盟的融合。此刻整个九黎部联盟中的人,无论之前出身于哪一个部族,全部都已经习惯于对外自称是来自九黎部。

而今天,让九黎部上下都在忙碌的是九黎部正式建立之后,第一次有人结婚。这次结婚的新郎不是别人恰好就是那个好像整天都无所事事的博。说来也是奇怪,在羲爷爷带着公孙与烈山前往闻人会,蚩尤也带着各部族的精锐战士赶往北冥之后,整个九黎部上下可以说是精锐尽出,导致人才有些青黄不接。这种情况的发生,反而让之前显得好似没什么本事的博展露了头角。

在羲爷爷以及氐人族大师还在九黎部的时候,博只不过是偶尔的会依靠自己的奇思妙想对别人的工作给出一点建议。而在氐人族大师前往闻人会之后,本来在在各自领域里面十分出众的如蚩尤与后羿这样的人才也同步赶往了北冥。这一下子,就将这个“喜好围观”兼且“多嘴多舌”的博,推到了幕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九黎部的人已经开始逐渐习惯遇到困难的时候听一听博的意见。因为,虽然每一次博给出的意见都有一点让人不好理解,但是按照这个方向尝试的话,总会收到一些意外的收获。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博的牵头促进下,能耐成功的将羲部落合并进三苗国的联盟,成功的将联盟的名字改为九黎部的原因。

现在的九黎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托庇在羲部落的三苗国联盟与羲部落这一亩三分地了。九黎部已经发展为了横跨东南两洲的大部族。九黎部下辖的联盟部族中,不仅包括因为兽潮侵袭而痛失家园的苗族与羽民国这样的部族。还包括了像青丘国、鬼方国、夜郎国,这样的大族。当然,九黎部中最大的一支势力,还是公孙出身的羲部落。羲部落不仅地广人多,最关键的是还掌握着物理的优势与资源的丰富。

当然,羲部落存在优势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不过,能与羲部落结盟的九黎部的其他部族,自然也不是没有一技之长的。以前面我们已经介绍过的部族举例,就比方善于控制火焰以及冶炼金属的青丘国,科技发达但是民族孱弱的氐人国,这些种族所掌握的力量,都是羲部落所不具备的。而这些种族也全部都需要与羲部落互相配合,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是以,在每天“到处乱窜”东家看看,西家瞧瞧的博的牵头之下,这些部落终于完成了大联合,组成了一个联盟。

值得一提的是,在四名氐人族大师赶往闻人会教授机关术之后,在博的不断“插嘴”之下,氐人族又诞生了三名新的大师。这三个人虽然并不如之前的四名氐人大师出名,但是他们也确实是我们的熟人。这三个人便是当年公孙在氐人国寻访天机岛的时候,在天机岛上见到的帮助氐人大师修补房子的三名氐人。他们三人本来并没有显露出,足够被选送到天机岛的特殊天赋。但是他们三个人全部都依靠自己的天赋,以及博偶尔“多嘴多舌”的建议,依靠自学完成了对天机岛传承的继承。现在,我们已经可以这样称呼他们,那就是天机岛“真人”一脉当代掌门潇;天机岛“丹元”一脉当代掌门“湘”;以及,天机岛“天关”一脉当代掌门人泷。

这三个人之中,尤其以继承丹元一脉的湘,最为出彩。因为蚩尤一直拿来充饥的那个曾经救过公孙一命的栾鱼丹,就是湘炼制的。自然,湘炼制栾鱼丹的过程中,肯定是少不了博的围观与插嘴的。而博也因为自己层出不穷的奇思妙想,被三位新进的氐人族大师牵头,推上了九黎部“大贤者”的位置。我们从大贤者这个名号上就能看出,大贤者作为一种身份象征,其实就如同羲爷爷被称为羲公一样,是一种虚名。大家只不过是刻意神话了博所给出的建议,认为博一定是对于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有所涉猎与研究,才能精准的给出哪些建议。

而今天,恰好就是身为大贤者的博,新婚大喜的日子。结婚,有新郎就要有新娘。与大贤者结婚的新娘也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公孙一行人救援氐人国回来之后,代表三苗国迎接公孙一行的“圣女”凌。这种贤者与圣女之间的联姻,也可以算得上是郎才女貌了。虽然,一般情况下,圣女都是不能嫁人的,但是此刻三苗国联盟都已经扩大为九黎部联盟了。凌作为圣女也马上就要变成前代圣女了,之后的九黎部是否需要甄选圣女,亦或是直接将圣女这种职称,直接尘封进历史之中,那全部都是后话了。

尽管,公孙等人乘坐大风而来,都能从远处隐隐的看出九黎部上下都十分忙碌的在为大贤者的婚事忙碌。但是,实际上,博与凌的婚礼举行的十分简陋。彼时或许是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的。又或许是,本身就处在颠沛流离与战乱之中的九黎部勇士,根本就不在乎什么礼法。无论是在与野兽还是与异族的交战中,每天都会有勇士负伤甚至阵亡,这个时候在这些勇士的心中,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以及在家中等待自己回去的族人,才是最最重要的。除此之外,一切的礼节与形式,在这些真正的勇士面前,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所以,博与凌的婚礼,其实十分简单,就是让此刻在原本的羲部落的驻地停留的所有九黎部的族人来为他们做个见证,就算是他们两个的婚礼了。如此简单的婚礼,没有聘礼与嫁妆,只有欢笑与祝福。众人的忙碌,也仅仅是为了庆祝有人结婚而在准备异常足够所有人大快朵颐的宴席。

是的,九黎部的勇士表示喜悦与庆祝的方式十分简单,就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彼时除了对于丰收与祭祀的庆祝以外,婚庆或许已经算得上十分重要的庆典了。因为那个时候,自然环境恶劣,与我们现在如今人类处在食物链顶端的情况完全不同。彼时与人族共同争抢生活资源的野兽与异族,哪一个都不比人族弱小。是以,任何一个部族,除了生存下去以外,第一要务就是繁衍后代。这也就造成了,无论哪一个族人要结婚,都会演变成一个举族上下都欢快庆祝的活动。

通常情况下,要举族庆祝,所需要准备的食物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这与平日里大家结伴出去狩猎,然后带回一部分猎物储备起来不同。因为,总没有道理是让帮你庆祝的人自己掏腰包准备饭菜的。所以,彼时一般一对青年男女准备结婚之前,比如今商定彩礼与嫁妆还要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要出去狩猎回来足够的食物。这或许就是彼时的青年在没有手机、电脑、网路、电影院等等现代化设备的情况之下,另类的约会方式吧。试想一下,一男一女彼此倾心与爱慕,然后男子狩猎猎物,女子采摘果实,这或许也是一种另类的浪漫。

不过,就如同现如今的社会,规则对于不同的人的约束力明显不同一样。依靠即将结婚的新人自己准备食物款待族人的规矩到了博与凌这里就显得有些不适用了。并非是博与凌,一个身为大贤者,另一个身为圣女,没有本事弄回足够的食物。相反的,凌作为圣女,自身的修为其实是十分精深的。只不过,别人家都是男人狩猎,女人采摘。到了博与凌这里,恰好是翻了过来。凌倒是无所谓,无论是采摘还是狩猎都是一把好手。只是,博还真不愧是大贤者,虽然博看上去并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但是与九黎部的勇士们相比,博无论是从身材还是体型上看,都显得有些孱弱。

值得庆幸的是,博平日里的“多嘴多舌”还是为博积累了一定的好人缘的。之前接受过博建议或者点拨的人,全部都主动担负起了帮助博准备猎物的任务。这就造成了一件十分神奇的事情,或许,这个看起来比别人孱弱得多的大贤者的婚礼上,大家吃到的食物是九黎部各部族有史以来最新鲜的一次。因为,这些食物,全部都是众人提前一天出外合力狩猎来的新鲜猎物。

再看公孙,也恰好就是循着新鲜猎物在烧制时发出的香气,回到了他日夜思念的家乡。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