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霸王餐。(1/2)

明月高悬,繁星点点。

酒楼,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二楼靠窗的位置,行欢与小女孩坐在那里。

酒是上好的竹叶青,菜与肉一样也不缺。

行欢是一天没怎么吃喝,小女孩是被追了一天一夜,同样没怎么吃喝。

所以两人话不多说,吃的很欢乐。

片刻后,行欢喝了口酒,长长的舒了口气,看向了还在与食物奋斗的小女孩。

小女孩埋着头,一只手拿着鸡腿,另一只手拿着鸭脖,吃的满嘴都是油,小嘴鼓鼓的。

至于筷子?果断被小女孩无视了。

江湖有句戏言:丐帮弟子吃饭从不用筷子,用筷子吃饭的绝不是丐帮弟子。

虽是戏言,却八九不离十。

仔细打量着,行欢发现小女孩挺漂亮,可爱的。

大大的,亮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巧的琼鼻,白净滑嫩的肌肤,及胸的秀发。

一般的小女孩很少有这么长的秀发,尤其是那胸部,出人意料的饱满。

比之一些成熟女人的也不差,一掌根本无法笼罩。

小女孩咽下了口中的食物,喝了口酒,满足的松了口气,笑眯眯道:“大叔,好看嘛?”

行欢不动声色的收回目光,一点不好意思的感觉都没有,自顾自的斟满酒,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很是鄙视道:“敢看不敢当,而且大叔,你问别人名字之前,是不是要先说自己的名字。”

行欢懒得跟一个小女孩计较,道:“行欢。”

小女孩靠在椅子上,摸着吃的饱饱的小肚腩,哼哼道:“我叫小不点。”

小不点?看着不小啊……

行欢下意识又看了看那天赋过人的胸。

小不点感受到了某人微微飘忽的目光,冷哼了一声。

她猜到了行欢在想什么。

行欢一点也不在意,继续问道:“他们为什么追你?”

不知为何,小不点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咬牙切齿,道:“你知不知道我逃了一天一夜,才好不容易逃出了城。”

行欢拿了根牙签含在嘴里,道:“刚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小不点气结,顿了顿,装作大气的挥了挥手,声音稚嫩道:“算了,不知者无罪,反正是你带我回来的,你必须要对我负责。”

行欢咬着牙签,下巴枕着搭在窗户的手臂上,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随口道:“小丫头,我可是救了你。”

小不点学着行欢的样子,将小脑袋伸出了窗外,道:“我不管,你把我带回来,就要负责把我带出去。”

行欢默默的吐掉了牙签,细小尖锐的牙签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准确的插在了一名路人的头发上。

头顶牙签的路人毫无所觉,渐行渐远。

想了想,行欢笑道:“好啊,我可以对你负责,但是我救了你,你是不是该感谢我。”

小不点微微侧目,看着行欢不怀好意的笑容,谨慎道:“你想要我做什么,先说好,老娘可不卖身。”

老娘……

行欢无语片刻,道:“你想多了,你要做的很简单,这顿饭钱你付了就行了。”

一阵晚风吹过,吹落了几片树叶。

空气忽然变得很安静,就连耳边喧嚣的声音都仿佛远去。

沉默半晌后。

小不点与行欢很是默契的相视一眼。

一双是纯洁的犹如夜空中繁星般明亮的眼睛。

一双是带着询问的眼睛。

默默的,小不点无辜的点了点头,行欢无力的拉拢着脑袋。

凄然间,两人竟然有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小不点娇声道:“大叔,没想到你穿着人魔狗样的,竟然是个穷光蛋。”

行欢微微侧目,瞥了一眼,道:“小丫头,我也没想到你穿着乞丐装,还真是个乞丐。”

小不点好奇道:“你的钱呢?”

行欢感叹道:“往事如风,不提也罢。”

小不点哼道:“爱说不说,那现在怎么办。”

行欢想了想,问道:“你身上有没有什么能卖的?”

小不点毫不客气道:“没有。”

行欢回身一手酒壶,一手酒杯,自饮自酌着,遗憾道:“看来只剩最后一个办法了。”

窗户很大,晚风很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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