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2)

考完四级之后,张子翔绞尽脑汁想出一个借口,请梁则正吃饭。

结果最后梁则正请的他,没再吃垃圾食品,去的是一家小却干净的面馆。

一些小吃或是小面馆里经常会编出一些历史渊源,以证明自己家手艺传承的久远。张子翔指着墙上发旧的介绍牌,义愤填膺:“错别字连篇,这种东西都往上挂。现在还都学英语,汉语都说不好还学英语,英语学得写起作文来的地得都分不清,干脆别要中华民族,都去做外国人算了。”

梁则正坐在对面看张子翔,没说话。他向来很少说话,即使是与张子翔慢慢熟悉起来,依旧话很少。

张子翔就继续:“你看人家台湾多好,难怪瞧不起大陆。一个五四把老祖宗的东西全都扔丢了,写诗也再不说昨夜星辰昨夜风,全是什么我把日来吞了我把月来吞了我把自己也吞了,吞什么?不如直接说气吞山河。古代诗词多美,字也美。我就觉得繁体字最好,简化什么?最后都简化成字母!”

梁则正兴许是觉得张子翔看法简单幼稚,也有可能是看他样子有意思,眼角微微弯了弯。“各有利弊。”他又很马克思主义地说,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笔,伸手在桌子上的纸巾盒里抽出来一张餐巾纸,写了鍾和鐘两个字。

张子翔看着他写字。因为生梁则正的气生了大半个学期,上课时候张子翔从来没抬过头。后来终于和解了,课也快讲完了。梁则正本来板书就少,余下这几堂课再没写过板书。不算上次必胜客里他刷卡签名,这是张子翔第一次看见他写字。

他的字很漂亮。劲瘦有力,棱角分明,整体微微向右方上扬。兴许是当老师当的,连笔不严重,简单耐看。手里的钢笔是旧式的暗尖钢笔,黑色的,金属盖。张子翔不认识型号,只知道笔画很细。墨水大概是好墨水,加上笔尖细,写在那张还算光滑的抽纸上洇得并不是很厉害。

墨水的颜色张子翔也没见过。类似英雄蓝黑,却没有那么紫;要说是骆驼蓝黑,又没有那么灰。总之是一种说正不正的灰蓝色,带着些绿,渐变色很漂亮。清清冷冷,像是雨后夜晚的天空。

那时候张子翔顺便看了看梁则正握笔的手。

按比例来说,男性的手一般不会肉很多,很多都是骨节偏大或是指尖扁平,因此指甲无论长短都会显得又厚又硬,很少有真正秀气好看的。但是梁则正不一样,手指长而匀称,像是竹节或是张子翔小时候想象中喜欢吃小孩的变态巫婆打磨得滑润柔亮,经常拿在手里把玩的小指骨。

张子翔也没注意过女生的手。找梁则正吃饭那时候还没到平安夜,他连杨佳的手都没摸过。偶尔在坐车的时候瞥见过一些人抓住吊环的手,有男有女,没有一个像梁则正这样,一眼看去就让他移不开视线。

那只手扣上笔盖,把餐巾纸挪到他面前扭正。

“这两个字是什么?”

“都是钟。”张子翔愤愤,“你鄙视我智商?”

“那你说说,这两个字形早些时候在意义上有区别没有?读音上呢?”

“这……”

“汉字的简化也不是随便删简笔画,是当时许多学者聚集起来,根据汉字的特性做了很多工作,最后定下来的。这两个字,还有童。”他在纸上写了一个童字,“在古代曾经是异文。牵扯到读音的时候,连杨慎都犯了错。”

张子翔如今已经知道了不少东西,加上梁则正已经尽量说得很简单,这些话他都懂。可惜他不知道杨慎是谁。

张子翔不说话,梁则正便继续在纸上写出后和後两个字。

“这个区别我知道。”张子翔抢答。

梁则正看看他,又随手写上語和语。

“这个没区别!”张子翔又抢答。

“所以汉字简化,一方面是笔画变少,另一方面就是异体字和字义词条的合并或者替代。其他方面,还有一点与之相关的就是每个字的定音。那个时间上更往前一些。”梁则正说,“关于简化,每个人看法不同,有人认为汉字作为工具需要简单方便,有人像你一样,认为传承文化不能丢。”

每次提起自己的专业,梁则正就会变得意外爱说话。说到这里,张子翔猜想大概要结尾了,他可以行动了。他做出认真的样子问:“那你怎么想?”以掩饰偷偷把那张写过字的餐巾纸塞进自己口袋里的罪恶行为。实际梁则正怎么回答的,他只顾点头,根本没有认真听。

那张餐巾纸后来被夹进张子翔专门用来放重要东西的文件夹里,展得平平整整。他站在梁则正书桌前,本来想打开书包拿书来问,突然注意到桌面上放着两支钢笔。其中一支笔正是那天梁则正用过的黑色金属盖。

梁则正坐在桌前看他,他站在桌前看笔。然后他伸手拿起那两支笔,一支是英雄329特细,另一支是黑色的,握手处平纹,上面的字母他不认识。他突然又想起来那天注意过的墨色,放回不认识的那支笔,手里留着英雄,问:“你那个墨是什么墨?就是带点灰色的那个。”

梁则正瞥一眼张子翔手里的钢笔,似乎明白了他想问什么:“月夜。百乐的色彩雫其中的一种。”

也许是习惯导致的脱口而出,“色彩雫”这几个字他用的是日语。最后一个音带着短促柔和的质感,听得张子翔一愣。梁则正此时也反应过来,随手扯过来一张纸,打开被张子翔抛弃的钢笔在纸上写了“色彩雫”三个字。

这支笔写出来的颜色是黑,跟笔杆的颜色一样。张子翔问:“这是什么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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