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灯火阑珊处(1/2)

萧让是一个高手,真正的高手,不过可惜的是,却是一个没有杀过人的高手,和他动手最多的,就是他那彪悍的老爸,除此之外,和其他人动手的机会屈指可数。

从小到大,他爸都告诉他,为什么给他取名“让”字,就是希望他凡事都让让别人,退一步海阔天空,更告诫他,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显露武功。而萧让,是个不折不扣的乖孩子,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但看着老爸那带着隐忧的眼神,他一一谨记在心。

事实上,萧让是个平和的人,不喜欢使用武力,武功,在他的印象中,那仅仅是拿来防身而已。从七岁进学校,一直到现在,萧让都和别的同龄人一样,完全没有任何不同,他就只想老老实实的过日子,平淡而自然,那却让他感觉异常真实,生命,不正是应该如此吗?他的这种人生观,与他老爸对他的期待不谋而合,经过太多浮沉的萧爸早已看透了这尘世的一切,所以才隐居在蜀山脚下,过着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日子。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无所欲、无所求的心态,却让萧让的武功突飞猛进,去年,更是进入了传说中的先天境界。刚听到这个消息,让他的老爸差点把含在口中的饭喷了出来,二十多岁进入先天境界,这数百年来,从没听说过,就连当年被誉为一代天骄的他,迈入先天境界也是四十多岁的事情。

只是萧让和他老爸不同的是,他既是一个先天高手,更是一个没有经过锤炼的普通人,除了练功,他自七岁时起,就过着和正常人完全一样的生活,经历决定心境,所以,尽管他武功了得,然而却是普通少年郎的心态,以至他完全没一点高手应有的风范和觉悟。

高手,不应该都是心如止水,笑看人生吗?

或许大多数人是,但萧让却绝不在其中,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一个面对美女的诱惑时常会脸红心跳的处男。

萧让至少知道上百种方法,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死去,只是在他二十四年的生命中,却并没有真正让人死去。

知道和做,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今天是萧让第一次杀人,当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他,还没什么感觉,但事后,他的心却在颤抖,不管怎样,他亲手剥夺了近十条生命,那不是猪牛,而是活生生的人。

现在,他真想找个怀抱靠一靠,只是数来数去,却找不到那个合适的人。

云师姐?他们,虽然能够极尽缠绵,但却只能偷偷摸摸,见不了天日;林静娴?他们,虽然情同姐弟,但有些话能说,有些话却不能说。

再次走在霓虹闪烁的金陵街头,萧让第一次感到那种痛彻心肺的寂寞。

看着一个个行色匆匆的路人,看着一张张冷淡陌生的脸庞,心灵最深处的那种无力感越来越强烈,心中竟不由升起了一股淡淡的寒意。

突然之间,他很怀念美丽的成都,很怀念蜀山脚下的父母。

想到成都,想到家乡,萧让那空荡荡的心不由被一股灼热的暖流渐渐融化,变得暖洋洋的,就如成都的春天,那么安宁,那么祥和。

无忧无虑的童年,纯洁似水的朋友,成都街头的美眉,那些不知不觉中早已习惯了东西,渐渐地离他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一串串淡淡而清晰的回忆。

萧让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可不知从何时起,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越来越怀旧,怀念那些逝去的日子,怀念那些走过的人儿。

金陵是座美丽的城市,也是他认为最有文化韵味的城市,所以,他大学才来到了这里,只是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让他安心的感觉。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

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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